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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主义下联邦与州政府关系及对中国的启发

郑斌
外交学院
引用
《圣经》中曾提到上帝与以色列人立约,承诺帮助他们,以色列人之间也有一个协议,承诺共同遵守“十诫”,后世的思想家将这种“契约”发展成为了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联邦制度,来作为对以暴力(conquest)和自然发展(organic)为基础的单一制的补充。在联邦制度中,由于中央政府和各个参与邦之间存在着人为的制度安排,而这种安排常常会因为政治、经济、宗教和文化等原因发生变化,于是在联邦制中权利的分配是介于集权和分权的动态平衡。值得注意的是,从联邦制度的产生和在近现代的实践上来看,联邦制并不等同与分权,恰恰相反,对于集权国家强大政治军事实力的追求才是促使联邦制度发展的内在动力。美国作为现代联邦制度最杰出的代表,体现了联邦制这种制度安排在国家发展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因此,本文致力与研究美国联邦制度下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关系,以求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把握美国政府间关系的发展趋势,从而为中国公共政策改革和政府间关系调整提供有借鉴意义的经验。 美国1787年通过的宪法标志着美国完成了从邦联(Confederation)向联邦(federacy)的转型,在这个过程中联邦政府通过强调中央权利的方式完成了第一次中央集权的过程。从此之后的将近250年中,美国政府间关系一直在集权和分权中摇摆,但是联邦政府通过诸如联邦资助、扩大联邦政府宪法列举权以及最近对于反恐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中不断加大了自己的影响深度和广度。通过分析历史和近期发展,本文认为美国的政府间关系在朝着集权的方向发展,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调整。 美国的经验对与中国而言也是具有启发意义的,特别是在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中,本文认为在现阶段地域不平衡严重的状况下,加强中央对于财政的控制力度是最为合理的手段。同时,在处理国内政府间的矛盾方面,适当引入司法调解来作为现有立法和行政调解的补充将有利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发展。

集权;联邦主义;政府间关系;动态平衡

外交学院

硕士

英语语言文学

夏力力

2006

中文

D771.2

51

2007-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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