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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916951

村民自治进程中的政治博弈与制度创新——以山西省H县D村的村民自治历程为个案

王瑞珍
山西大学
引用
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形式,是一种源自农民的制度创新,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迄今为止,村民自治已经在中国农村运作了大约20年,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本质上讲,村民自治是由村民自己管理本村事务,然而,无论作为一种理念还是作为一种制度,村民自治都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塑形,并在特定的村落场域中演绎,其运作实际上就是村落各领域群体主体之间按民主游戏规则政治博弈的过程。由于受村落场域多元性的影响,各类村庄权力主体在不同村庄的公共权力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有所差异,因此形成了多重不同的政治博弈关系,展现了一幅村落场域多元力量竞相释放,彼此角逐的生动政治景观。 回顾20年,村民自治的发明、推行、发展,无不是农村各种力量互动和政治博弈的结果。而在这20多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迁和制度创新,在这种背景下,本文以H县D村为研究对象,运用博弈与制度创新的理论,通过对个案村的微观剖析,揭示个案村博弈与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分析村庄政治的博弈运行实态与制度创新的形成、发展和效果,以及它们之间存在着的关系。本文指出,在这多重政治博弈中,其中乡镇、村干部、村庄精英和普通村民这四种主体在这个发展过程形成的政治博弈关系以及作用最为明显,在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下,所起作用的强度和方式各有不同,博弈的结果也有所差异。在D村,在政治博弈的过程中,对制度创新的过程和结果起主要作用的政治主体也不外乎是这四种主体,只不过在D村,乡镇和村干部大多情况下是一体的,也就是,乡和村之间的政治博弈在D村不是很明显的,明显的对D村的村民自治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治理精英(这里主要指村支书和村主任)之间、治理精英和非治理精英之间、治理精英与普通村民之间的政治博弈关系。也正是在这些复杂的政治博弈的推动下,产生了D村闻名全国的“两票制”的创新。“两票制”是一项很好的制度,但在个案村,即其发源地却没有很好地落实,导致制度缺乏,民主缺位,以致引起了村庄新一轮的政治博弈,在博弈的推动下,产生了个案村新的制度创新——外请能人担任本村村干部。那么,为什么仅仅三百来口人的闭塞落后的的D村会发生接二连三的创新,村庄的政治博弈与村庄的制度创新之间又有怎样的关系呢?本文通过分析认为,追求利益是人们进行政治博弈的动力,而这些政治博弈又推动了农村制度的创新,在这些制度创新中,农民群众是制度创新的创造者,而基层政府对制度创新的成功也起着关键的作用,此外,制度创新又和村庄的地域历史文化直接关联。诚然,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十分完善的,创新的制度也不例外。其间,还存在一些问题,尚待人们去不断地解决,不断地创新。当然,我国乃典型的“非均质国家”,东西南北地域形态、经济水平各异,因而这样的研究不得不打上地域特性的烙印。本文试图通过对H县D村的调查基础上为研究模型所得出的地域性结论来阐释上述问题。

村民自治;政治博弈;制度创新

山西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董江爱

2006

中文

D035.5;D67

36

2007-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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