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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908957

中日韩三国农地政策与法律生成比较研究

姜伟丽
青岛大学
引用
中国、日本和韩国三个国家法律生成过程中有一条特殊的道路,即大量的民事政策推动了民事法律的形成并且构成了民事法律的指导原则和主要内容;从另一方面来说,民事法律将民事政策规范化、普遍化、权利义务化,并且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土地是最为重要的不动产,因此关于土地财产权利的内容、如何取得这些权利、变更这些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等的法律规范,是民法物权法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物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主要是围绕土地权利展开的。中国、日本和韩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农村土地的权属和流转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基本制度。因此,本文选取农村土地制度这一领域,通过对中日韩三个国家农地制度--主要是农村土地商品化利用的历史进行梳理和分析,展现三个国家执政者制定的农地政策对相关立法的产生所发挥的重大作用和意义。中日韩三国农地改革经历了那些阶段;关于农地权属与流转的政策是如何发展演变的;这些政策是怎样体现到立法当中去的以及为什么会出现由政策到立法这样的特殊道路是本文试图解决的问题。

中国;日本;韩国;农地政策;法律生成

青岛大学

硕士

国际关系

王圣诵

2006

中文

D913;D912.3

33

2007-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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