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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9025171

《桦树皮律令研究》——以文献学研究为中心

图雅
内蒙古大学
引用
《桦树皮律令》是16世纪末17世纪初在蒙古喀尔喀部形成的法律文献,是蒙古族文化遗产中的精华之一,但这部珍贵的法律文献在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得到很好的研究,国内研究尚属起步阶段。本文首次全面、系统地解读、汉译、注释和研究《桦树皮律令》,是一项全新的、具有原创性的学术工作。   全文由七部分组成。绪论部分对《桦树皮律令》的发现及其价值、语言文字特点以及研究状况等作了介绍。其次,对《桦树皮律令》形成的时代背景、历史原因作了叙述。第三,利用档案文书对《桦树皮律令》十八部文本的成文年代进行了考述。《桦树皮律令》十八部文本中有六部律令的制定年代有所不清,本文利用档案文书弄清了其中五部律令的确切年代及大概成文年代。第四部分对《桦树皮律令》十八部文本进行了拉丁文音写、汉译和注释。注释包括语文学和文献学两个方面。该部分主要利用多种文献史料对比的方法,对《桦树皮律令》、《蒙古一卫拉特律》、《喀尔喀济鲁姆》等诸多蒙古律令的相关条例进行比较,以求准确理解和翻译《桦树皮律令》,尤其是其中的某些复杂难解条例;从《元朝秘史》、《宝贝念珠》等蒙古文史书及档案文书中查找相关词语,对其用法进行比较,以此保证准确无误地解释疑难词句。文献学注释包括《桦树皮律令》十八部文本的制定地点、历史人物的考证及律令中出现的法律术语、官号等的解释。第五部分对《桦树皮律令》的主要内容、刑罚体系及其反映的喀尔喀社会制度及阶级状况等作了分析研究。第六部分主要探讨了《桦树皮律令》的流传问题。该部分通过《桦树皮律令》与1640年《蒙古--卫拉特律》、《喀尔喀济鲁姆》以及与17世纪漠南蒙古与爱新国--清朝的蒙古律令进行比较,探讨了《桦树皮律令》内容流传走向和使用范围,进一步解释了清代内外蒙古律令地位之异同、蒙古传统律令在清代喀尔喀蒙古得以流传的原因等问题,由此进一步深入《桦树皮律令》的研究。

内蒙古大学

博士

中国少数民族史

乌云毕力格

2007

中文

D920.0

132

2011-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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