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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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856143

我国无船承运人管理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赵雪
大连海事大学
引用
无船承运业务和无船承运经营者在我国是一个新兴概念,但却不是新生事物。我国的无船承运业务是从传统货运代理业中分离出来的,在近几年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船承运业务已初步形成市场,并具有一定规模。200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使我国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个专门引入无船承运人概念的国家。在航运实践中,无船承运人扮演着重要角色,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航运市场需要无船承运人,但又不能过多。这一现实矛盾使无船承运业务的法律规制及无船承运人管理法律问题显得更加明显和突出。 本文从主管机关、市场准入、经营秩序、处罚规制、宏观调控等几个方面研究和探讨了我国现行无船承运人管理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总结。借鉴美国、欧洲等航运发达国家有关NVOCC的先进立法,取其精华,为我所用。进而提出完善我国无船承运人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建议,从而使我国无船承运业务走向规范化,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全文共分五章,其中:第一章为无船承运人概述。介绍和分析了无船承运人的历史沿革、各国对无船承运人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分析和比较无船承运人与有船承运人、货运代理及NVOCC的异同。第二章为现行我国无船承运人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运用行政法和经济法的理论研究成果,总结论述我国无船承运业务的政府管理体制、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制、市场经营秩序和其他经营行为的法律规制、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制、宏观调控等,对我国现行无船承运人管理法律制度进行评价和总结。第三章为美国及其他航运发达国家的NVOCC的立法借鉴。包括市场准入、航运竞争秩序等方面,揭示有益经验,为我所用。第四章为我国无船承运人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在前三章研究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完善我国无船承运人管理法律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提出具体建议,包括:第一,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的改革——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第二,建立无船承运人资信评估机制;第三,建立一个有效竞争的、合理的我国无船承运产业结构;第四,我国无船承运市场的运价管理问题及其对策;第五,加快出台《航运法》,完善对无船承运市场经营秩序的法律规制;第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第五章为结论,对全文进行总结。 综上,本文以完善我国无船承运人管理法律制度为目标,注重把经济法与行政法理论同我国无船承运市场的法律规制联系起来,研究无船承运市场法律规制的运作机理,以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我国无船承运人的健康发展。

无船承运;无船承运人;法律制度;航运市场;立法

大连海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胡正良;单红军

2005

中文

D922.294

71

2006-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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