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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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事诉讼程序及其在我国的建立

邵毅超
海南大学
引用
人事诉讼是指有关人的身份上权利义务关系的诉讼,包括婚姻关系诉讼、亲子关系诉讼、收养关系诉讼、抚养关系诉讼等。这类诉讼案件涉及到人的情感、个人隐私和社会秩序,不同于其它民事诉讼案件,因此需要有特殊的程序以满足其诉讼需求。为了更好地解决人事诉讼纠纷,世界许多国家都设立了单独的人事诉讼程序,而我国关于人事诉讼案件处理规则的立法规定极为简陋和零散,更谈不上有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随着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纠纷日益增多和复杂,如何更好地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类纠纷,是关系到家、国稳定的重大课题。我国应尽快建立人事诉讼程序,以便人事诉讼纠纷的顺利、圆满解决。 本文除引言、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人事诉讼及人事诉讼程序进行一般界说,介绍二者的含义、特征,并与相关概念进行比较。 第二部分对两大法系国家的人事诉讼程序进行一般考察,并比较两大法系国家在人事诉讼程序规定上的异同点,从而得出两点启示:人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因案件性质不同而不同,人事诉讼程序的立法目的具有多重性和特殊性。 第三部分回顾我国古代、近代和新中国的人事诉讼处理规则,对我国现行的人事诉讼处理规则进行介绍和分析,从而探讨我国人事诉讼处理规则的出路——建立人事诉讼程序。在我国现有的条件下,建立人事诉讼程序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第四部分根据我国国情,对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建立提出一些设想,包括人事诉讼程序的立法体例、受案范围、人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机构、人事诉讼程序的特殊原则和特殊规则。

人事诉讼;身份关系;诉讼法理;诉讼程序;受案范围;民事诉讼

海南大学

硕士

诉讼法学

谭兵

2005

中文

D925.1

43

2006-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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