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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811190

论出版产业经营权的调整

宋丹
南开大学
引用
民营书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日益壮大,不但在图书分销领域占据半壁江山,而且在编辑出版环节同样表现出色,已经成长为民族书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强做大的愿望和资本逐利而流的本质要求民营书业合法取得出版产业经营权,在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中与国有出版社平等竞争。但我国现有的出版管理体制确立了产业经营权的立法垄断,拒绝社会资本的流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制外出版生产力的发展。 加入WTO后,中国出版业被推上了国际竞争的舞台。民族书业的振兴,需要消除其进一步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本文立足民营书业和国有书业的现实,本着尊重出版产业特殊性的原则,通过分析产业经营权调整的必要性和国内外文化业改革的经验与教训,探讨了我国调整产业经营权、放宽市场准入的基本原则和外部条件。

民营书业;民族书业;出版产业;经营权;出版管理体制;立法垄断;出版垄断

南开大学

硕士

传播学

赵航

2005

中文

G23;F038.2

47

2006-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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