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本论文试图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存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描述和分析经济体制转型对人们的道德观念,特别是我国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所形成的严峻挑战。
为了迎接这一挑战,使上层建筑适应变化了的经济基础,本论文拟从马克思、恩格斯有关“个人与社会”关系思想出发,在分析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个人主义,以及我国传统集体主义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新时期完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所应包括的基本内容:
(1)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应该以每个人的充分、自由的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属,其所追求的整体利益应该是有利于每个人的充分、自由的发展;
(2)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努力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为了达到社会和谐,社会或集体应该为每一个人创造平等、自由的机会和条件(包括对弱势群体的照顾,对贫富差别的限制等);
(3)为了既能够保障每个人的充分、自由的发展,又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必须要求:第一,个人在追求自己自由发展的权利的同时,遵守不伤害他人利益的原则;第二,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具体的行为准则或道德准则,应该建立在个体间的理性共识的基础上。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个人利益;整体利益;个人行为准则;道德准则
南京师范大学
硕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陈真
2005
中文
D648.2
58
200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