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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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807050

我国选举制度的历史、现状和改革探析

谢毅敏
南京师范大学
引用
我国近代选举制度源于清末和民国初年,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时期逐步形成。新中国的选举制度,直接渊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建国以后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现行选举制度具有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的相对平等性、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存、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并存和选举投票的秘密性等特点,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途径,是政权合法性的基础和力量源泉,是提高人民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渠道,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选举理论与实践脱节,民主化程度低;选举程序不完备,缺乏可操作性;选举过程违法违规,缺乏公正、公平和公开性。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马列主义关于民主选举的理论,目标是建立理论成熟、程序完备、操作规范、监督严密的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制度,必须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不断深化改革与保持社会稳定相统一、试点地区先行一步与全国范围整体推进相结合、总结我国历史经验和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相结合等原则。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扩大直接选举范围、取消城乡选民选举权的差别、真正实行差额选举、建立竞选制度、实行地域代表制和单名选区制、增加候选人资格规定、大幅度削减人大代表名额、加强选举过程监督等,改革的保障机制是发展党内民主、落实人大法律地位、加强民主法治教育。

选举制度;现行选举制度;选举权;差额选举;社会主义民主;选举程序;选举过程监督;民主法治

南京师范大学

硕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金太军

2005

中文

D691.3;D082

48

200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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