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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784936

中国传统“以味论诗”的解释学意义

李知
广西师范大学
引用
中国传统“以味论诗”的解释学意义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2002级文艺学硕士研究生李知指导老师黎东明[摘要]“味”是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范畴,是中国艺术精神的表现和具体化。当代文学批评话语中,在视听准则之外提出“以味论诗”的中国文论传统,无疑是一份不可忽视的思想资源。可以说“以味论诗”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解释学思想的体现。   本文从味觉的特殊性和丰富的中国饮食文化出发,探寻出味觉与中国人的审美意识起源的密切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味逐渐从先秦时期的声、色并论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审美范畴,以味论诗渐成风气。“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和特征,从味—真味—余味—味外味的过程,“味”逐渐成为是中国古代文论的核心范畴之一,并且与其他范畴互相阐释、互相补充,形成一个完整、系统、自足的体系。它不但是一种创造性的批评,而且表现了审美特征,体现出审美规律,还显现了审美意义。“味论”将追求自然真美与言外至味的审美品质永久性地赋予古代文论,从而使得言说方式的诗意性和审美性成为中国古代文论千年不变的标志性特征。   20世纪西方哲学与美学发生了一次重大的转向,那就是语言论的转向。语言观的变革引发了意义观的变革,西方现代解释学出现了“意义”与“意味”之争。察觉到文学作品的解读,既有一个意义的理解与诠释问题,又有一个情感意味的体验与品鉴问题。对文学意义的不同解释,带来的是文学美学阐释范式的变革。从历史的发展概略地看,当代西方文学美学经历了以作者原意为理解文学根本依据的作者中心论、以作品本文自身为理解文学根本依据的本文中心论和以读者理解为文学意义根本依据的读者中心论三个阶段。由于深受崇尚抽象思辩的“逻各斯”理性主义与语言形式主义的影响,西方文学解释学一贯执著于符号与意义之间关系的探寻,陷入意义的迷宫,而突显文艺本质的、更深一层的意象与意味的关系则常常搁置一边。   中国传统“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的审美思想,有异于西方理性思维的解释思想,中国美学历来将诗歌的审美意味品鉴看得高于意义的诠释和意象的关照。文学欣赏依据意义——意象——意味三层次递进,在这里,“味”属最高层次,文学作品的全部意义与意味都隐匿在“象”内,对“象”的解释又以“义”为基础,以“味”为指归。从辨意到辨味,意味着从教化的认识向审美体验的转变,形成了一条意义探寻与意味品鉴相结合的解释模式。   不仅如此,味作为一种整体性品评,它囊括一系列解释学思想,如前理解和先见、视域融合、解释的客观性问题、诗性语言、直觉和体验、空白、真理……,在与西方解释学的比较中又可以发觉中国解释学非分析、非理式、非逻辑的审美混沌性,阅读论、欣赏论、体验论的整体体悟方式的特点。西方传统解释学以意   1义作为目标,在对意义终极追求的过程中发现:意义必须回归到生命实践之中,通过人类生命实践的相互沟通才具有解释的普遍有效性。但以主/客二元论为前提的认识论对于它之所以无能为力,是因为这种意义不是理智“发现”的对象,而是一种生命参与的“生成”物。“味”是审美体验作为一种最具有本源性,因而才最为强烈的生命体验的最好印证。中国解释学传统以追索“情”为目的的发展历程,无疑可以与西方传统解释学成为互为补充的一条解释学发展体系。   总之,“以味论诗”虽然是一个古老的命题,但在现代语境下仍又其生命力。运用西方解释学思想对传统“味”论进行研究,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开启我们对传统“味”论的认识,拓展传统“味”论的内涵,以及凸显“味”论的现代价值。与此同时,这一研究过程又体现为用中国文化的眼光来审视西方解释学过程。走出西方文化习惯的思维模式,在两种异质文化的碰撞中找到契合点,从而发现新的途径。

以味论诗;解释学;诗学;审美思想;美学;西方文学

广西师范大学

硕士

文艺学

黎东明

2005

中文

I207.22

32

2006-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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