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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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784662

新桂系时期广西赈灾救济研究

韦子玲
广西师范大学
引用
频繁的自然灾害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伤害,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业失收,甚至还会衍生出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滋生大量土匪,高利贷剥削更加沉重,饥民为了活命,铤而走险去偷盗抢劫,引发社会不安定。民国时期的广西人民,除了遭受连年不断的天灾,还遭受连绵不绝的战祸尤其是日本帝国主义的两次入侵,给广西人民带来空前未有的大劫难。为稳定社会秩序,维护自己的统治,新桂系不得不采取措施进行救济救助,设置相应的赈灾救济机构。抗战前对灾民的救济,主要是采用赈粮、赈款、工赈、借贷、平籴、蠲免等方式进行,并开展一些防灾的举措,如建立仓储、兴办农田水利等。抗战时期,广西成为最先沦陷省区民众避难的落脚点,大批难民涌入广西,新桂系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救济难民,如设置难民临时收容所收容难民、开办难民工场、为难民介绍职业等,成立专门的儿童教养院等机构,战后又积极协助难民返乡。在战时十分困难的条件下,新桂系想方设法为难民提供力所能及的救济是值得肯定的。   战后广西陷入空前未有的窘境中,省库空虚,财源枯竭,灾民遍地,水旱虫风各灾又接连不断。为了安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新桂系对善后救济采取了比较积极的态度,除了成立善后救济总署广西分署主管全省善后救济业务,负责分配行总拨给广西的救济物质款项外,还向国内外、海外华侨呼吁、发动救灾运动,多方筹借救济款物。   赈灾救助,济贫恤残是政府应尽的责任。但新桂系政府只是在抗战时期及抗战胜利后,迫于战时及战后灾荒频仍人们流离失所的严峻形势,才不得不设立一些收容所、救济院等机构收容孤老残幼者。相对于新桂系政府来说,地方人士、社会团体倒是积极得多了,他们出资设立一些救济机构,为无依无靠的老弱病残者提供经常性的帮助,在灾荒期间则发放谷物或募集款物赈济灾民。然而能力的限制,他们所能施救的对象并不多。   最后,总结新桂系时期广西赈灾救济的历史经验及其对今天防灾救灾借鉴意义。   

新桂系时期;广西;赈灾救济;自然灾害;防灾救灾

广西师范大学

硕士

中国近现代史

谭肇毅

2005

中文

K258(267);D693.9

52

2006-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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