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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594470

论行政立法听证制度

何卫平
山西大学
引用
高度重视行政程序法的作用,并致力于在程序法中体现公正、公平原则,是行政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法律正义包括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法律实质正义一股只有通过程序公正,才能达到.而行政立法听证制度正是一种用以实现实质正义的公正的程序措施.通过行政立法听证,扩大民主参与,听取同行专家学者,特别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集思广益,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公平分配权利义务,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从而使作为制度的行政法规、规章切实可行、公平、合理.文章在引言部分说明了实行行政立法听证对实现立法目的的意义,正文部分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界定了行政立法、听证及行政立法听证相关概念,明确了行政立法听证的价值和功能,论述了行政立法听证的法理基础,然后阐述了行政立法听证在中国立法实践中的问题,力图借鉴外国模式,结合中国国情,构建中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结语重申了行政立法听证对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行政立法;听证制度;理论分析;实践探索;监督

山西大学

硕士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陈晋胜

2004

中文

D926.1

27

200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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