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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568328

法意下的表达自由——兼论各国传媒政策的变革

吴飞
复旦大学
引用
表达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对于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以及民族精神、公民素质等都有巨大的影响的制约作用.因此,政府既要保障公民私人领域中的表达自由,也要保障公民公共事务中的表达自由.作为"第一人权",表达自由被公认为是新闻传播法学的核心和基石.此问题没有解决好,新闻传播法的基调和具体规范最难以确立.民主政治就其实质而言,一是法治,一是政治的普遍参与.法治即依照宪法治国.政治参与的前提是"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目权利包括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寻求接受与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不过人们对于表达自由的重要性的认识是逐渐发展的.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历史,都不只一次地向我们昭示新闻出版领域长期受到强权的控制,新闻出版物只不过是精英阶层强化其权力的工具.表达自由的问题,长期以来被视为学界最为敏感的研究领域.不过,随着我们党和政府的进一步改革开放,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增加,表达自由的研究已经有了一个全新语境.就目前的情况看,与新闻自由直接或间接联系的讨论已遍及到媒介渗透的每个角落.该文认真梳理了国内外新闻传播学界、法学界、政治学界甚至哲学界对于表达自由的最一般表述;分析了各种表达自由的思想的起源与历史背景;对一些代表性的表达自由思想的演进与媒体政策发展情况作了重点的研究;我们还就中外法院一些涉及表达自由问题的典型案例作了自由的分析;并就表达自由的一些难点问题作出了一点自己的思考.通过分析,我们认识到自然权利学派也好,功利主义也罢,都末能很好地解决表达自由的保护与限制这一法律难题,不过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为我们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正确的研究方向.同也我们也发现,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表达自由政策相比,中国的表达自由政策还有待改进.在法律、文化和经济全球化与一体化的步伐日益加快的现代社会,我们也必须进一步改进媒体政策、完善表达自由的法律建设.

表达自由;传播法;自由与限制;传媒政策

复旦大学

博士

传播学

张国良

2003

中文

D082

226

2004-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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