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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赠与合同的规则构建

陈艳
北京化工大学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附义务赠与的规范供给不足,司法裁判中适用的规则相互矛盾且不乏错误。附义务赠与合同中存在特殊的单方牵连关系,区别于普通双务合同中的双方牵连关系,这要求赠与人必须先为履行。也使得附义务赠与成立后,仅得准用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规则,对于其履行规则不适用。附义务赠与中的赠与作为给予行为,其是交换原因和慷慨原因的混合,附义务赠与也因此区别于纯粹慷慨的无偿合同,但也要求所附义务的价值不高于赠与的价值。这使得附义务赠与合同保持了一定的慷慨性,也是附义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特殊的撤销权的理论基础。

附义务赠与合同;价值关系;赠与人撤销权;法律规制

北京化工大学

硕士

法学

鲁春雅

2023

中文

D923.6

202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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