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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游戏规则的著作权法保护

郑艺涵
北京化工大学
引用
本文旨在明晰电子游戏规则的概念,梳理现有司法实践中对电子游戏规则保护路径并进行评析,通过分析“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中“思想”与“表达”的界限,将电子游戏具体规则纳入“表达”的范畴,并且针对作品构成要件中的“独创性”“以一定形式表现”和“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三个要件对电子游戏规则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进行具体的分析。本文借鉴国内外判决中对于电子游戏规则侵权判定的方法,从整体把握电子游戏规则的实质性相似认定标准,如抽象—过滤—比较测试法、内外部分析法、整体感官法。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规则的可版权性以及著作权保护方式等,希望为我国在电子游戏规则著作权保护方面提供一定思路。同时本文会结合国内外司法实践,总结国内司法判决中对电子游戏规则的保护方式并进行评析,提出电子游戏规则可以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以期望通过将其纳入保护的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子游戏规则进行著作权法保护的意识。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电子游戏规则的概念,并且将电子游戏规则与其相关概念,如传统游戏规则、电子游戏规则的表现方式进行了区分。第二部分,笔者通过搜索北大法宝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关电子游戏规则相关判决内容的司法裁判,分析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电子游戏规则的态度以及裁判方式,总结分析出目前司法裁判中主要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以及著作权法保护两种模式,文中将具体分析各种现有保护电子游戏规则方式的路径并提出现存在司法实践中的电子游戏规则保护模式的困境。第三部分,重点讨论电子游戏规则的可版权性,该章节主要从“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和“作品构成要件”两个方面进行和讨论。首先,笔者重点关注电子游戏规则是否能够构成表达,该部分从“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出发,采用金字塔形式将电子游戏规则抽象过滤出属于“思想”的不受保护的部分以及排除电子游戏规则中属于“有限表达”、“必要场景”和属于“公有领域表达”的部分。然后,针对电子游戏规则是否构成“作品”,对于具体到一定程度的电子游戏规则再进行分析,在其符合“独创性”、“以一定形式表现”以及“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等作品构成要件时,可以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以及根据现行《著作权法》作品类型分析电子游戏规则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第四部分,关于电子游戏规则侵权认定标准,笔者将“抽象—过滤—比较”三步检验法与“整体感观法”、“内/外部分析法”相结合,提出根据“抽象—过滤”的方法提取电子游戏规则中的“思想”以及“公有领域”的部分,在比较时采用整体感官比较以及部分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引入电子游戏玩家的感受对电子游戏规则进行实质性相似的认定。

电子游戏规则;著作权;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实质性相似认;法律保护

北京化工大学

硕士

法学

张慧霞

2023

中文

D923.41

202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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