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俄罗斯作品公布者权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受著作权保护的文学作品客体越来越多地被跨国界地使用,作品的传播不可不受到重视,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由此形成。而俄罗斯将知识产权纳入民法典体系并完成了立法法典化,这是知识产权法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进步,而“科学、文学或者艺术作品的公布者权”是俄罗斯民法典中一项较新的制度。本文通过对作品公布者权的构成要件进行详细的解读以及公共财产的确定和作品公布者权实现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化对作品公布者权这一制度的理解与实际应用。作品公布者权制度的出现不仅有助于俄罗斯立法的不断完善,同时对中国立法也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俄罗斯联邦;文学作品;公布者专有权;立法体系
黑龙江大学
硕士
民商法学
杨建斌
2020
中文
D951.23
2020-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