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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官僚理论视角下村干部“政策变通”行为研究——以鄂东南F村低保政策为例

王泉
华中师范大学
引用
“变通”广泛存在于经济社会各领域,尤其是基层治理和政策执行实践中。社会学、组织学、政策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都对“变通”开展了具体研究,其研究成果为我们理解“变通”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但也体现出某些不足之处,其一,较多关注政府组织的“变通”行为,而对村干部群体的变通行为注意力不够;其二,较多关注改变目标的“政策变通”行为,而相对忽视手段或形式上的“政策变通”行为。本文以鄂东南F村低保政策执行为例,主要研究村干部“政策变通”行为为何发生的问题。  基于对F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考察,本文陈述了村干部“政策变通”行为的具体形式,包括区分政策对象、采用权宜性手段、调适政策内容、简化政策程序等,从根本上来说,这些“政策变通”行为并未改原有的政策目标。  本文引入街头官僚理论,其核心观点是,为缓解工作压力,街头官僚运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发展出一系列应对策略,在一定意义上,街头官僚的这些策略行为与本文关注的“政策变通”行为是一致的。结合街头官僚理论,本文提出分析村干部“政策变通”行为发生逻辑的思路,即从工作压力、自由裁量权和村民特征三个角度探讨村干部“政策变通”行为发生的逻辑。研究发现,(1)多重工作压力是村干部“政策变通”行为发生的内部根源。政策文本统一性与乡村社会场域的多样性存在矛盾,给村干部带来了一种“情境压力”。组织资源的短缺,包括人力、财力、时间等,给村干部带来了资源压力;多重压力之下,村干部将“政策变通”行为视为一种策略性选择。(2)自由裁量权使村干部“政策变通”行为成为可能。政策文本的模糊性和相对于上级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的信息优势地位赋予了村干部相当程度的自由裁量权,使其“政策变通”行为具有合法性基础。(3)出于对国家权威的服从及特殊的经济理性观,村民缺少监督村干部行为的能力与动力,形成了监督软化的局面,这种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村干部的“政策变通”行为。  另外,本文从村民和政府两个主体出发,简要地分析了村干部“政策变通”行为的社会后果,认为村干部“政策变通”行为使村民的政策受益水平和政府的基层治理效果得到保证。

村干部;街头官僚理论;政策变通;自由裁量权

华中师范大学

硕士

社会学

李雪萍

2018

中文

D630.1

48

201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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