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
DOI:10.7666/d.Y3389692

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

孙沙
北京化工大学
引用
2013年生效的新《民事诉讼法》中,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旨在为虚假诉讼等情况下利益受损害的案外人提供救济。由于立法仓促,关于其是否适用、如何适用以及与其他救济制度的衔接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了争论。本文为推进该制度的适用,以系统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论与司法现状进行梳理,探究该制度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促进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完善。  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以时间为主线介绍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渊源。第二章阐述本制度所面临的问题,并对造成问题的原因进行探究。首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梳理该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在宏观上,存在“肯定适用论”与“否定适用论”的理论争论、撤销之诉与其他救济程序协调的现实困境;微观上,该制度各具体适用条件难以达到立法目的。其次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探究,认为形成该制度问题的原因是对案外人利益受损分析不全面——既判力制度与程序保障的缺失共同促成了案外人利益的损失;借鉴域外法律时忽略其法律体系的背景、现有既判力制度建设周期漫长,使得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立法定位模糊。第三章创造性地提出了将本制度作为建立既判力制度的过渡与补充的观点,并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将本制度定位为专职撤销的权益保障程序,协调本制度与再审之诉、另行起诉的关系。最后,通过扩大适格原告范围、降低起诉条件等完善本制度的具体适用。希望能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论与实践抛砖引玉、添砖加瓦。

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律适用;既判力制度

北京化工大学

硕士

法学

肖峰

2018

中文

D925.1

52

2018-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