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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3291346

“歧视性”新农合报销比例与农村劳动力流动研究

顾熀乾
南京农业大学
引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试点并大范围推广以来,政府在政策上给予的重点扶持保障了该项制度的顺利推行。根据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的统计,从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参与率稳定在95%以上。除了引人关注的高“参合率”,新农合的另一个主要特征是采取了“歧视性”的报销比例政策。这里的“歧视性”报销比例政策是指新农合根据农民的就诊地点在报销医疗支出上实行了差别化的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为分析新农合异地就诊和报销的地域性歧视政策对农村劳动力跨城乡、跨区域流动的影响,本文首先分析新农合地域性“歧视”政策对农户医疗支出和实际医疗负担的影响,本文利用7个劳务输出大省2007~2011年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对农户医疗支出和实际医疗负担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究新农合“歧视性”的报销比例政策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从农村社会保障的角度,尤其是从新农合报销制度设计的角度探索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可能因素。  实证结果表明,新农合县内报销比例的提高显著增加了农户的基本医疗服务支出,同时县外省内和省外的报销比例的提高对农户医疗支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另一方面,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整体提高则显著减轻了农户的实际医疗负担。由于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提高能够减轻农户的医疗负担,因此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务工决策。实证结果表明,县内报销比例每提高10%,农村劳动力选择县内务工的概率增加1.9%。同时,县内报销比例的上升对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的积极性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另一方面,新农合的实施对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的提升、外省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回流以及对农村劳动力供给的负面影响使得这项医疗保障政策并没有显著提高农民收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医疗负担;劳动力流动

南京农业大学

硕士

农业经济管理

易福金

2016

中文

D632.1

59

2017-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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