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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3238319

中国专利药品价格比较及药品谈判采购研究

荣雪菁
山东大学
引用
研究背景和目的:  自2015年2月至今,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动药品集中采购的改革,提出药品分类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建立价格谈判机制。2015年6月,国务院出台政策取消了包括专利药品在内的大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管制。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专利药品的谈判采购机制及方法处于探索中,如何在药品最高零售价放开后,明确我国专利药在国际的价格水平,对我国专利药品价格政策提出科学的建议,是本研究的主要目的。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通过文献综述、关键人物访谈、药品价格比较、政策研究等方法,对我国专利药品价格水平及药品谈判政策进行研究。选取了几个专利药收集在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的批发价信息,通过汇率转换和购买力平价转换进行价格比较,旨在确定中国专利药品在国际上所处的价格水平。从药品定价方法的角度对国际专利药价格政策进行了综述研究,访谈了相关制药企业的负责人,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现阶段药品价格政策改革后,专利药的谈判采购及谈判价格确定方法进行了讨论。  研究结果:  本研究在对专利药品的专利制度及价格政策整体概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梳理国际相关先进经验,认为参考定价为基础的专利药品价格政策较适合我国现阶段的情况;而药物经济评价方法为基础的政策应作为以后的政策完善方向。基于我国专利药品价格与国际水平的比较发现,我国汇率直接转化的价格水平尚处于中等水平,而按购买力平价因子转化的价格相对偏高。研究发现,目前国内专利药品价格政策的实施情况良好,结合访谈,发现目前专利药品价格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还有待应用科学的方法指导政策实施。  结论与建议:  目前我国专利药品价格政策仍有完善的空间,应以提高我国专利药的可负担性为目的,借鉴国际先进方法完善我国专利药谈判价格形成机制,如参考定价方法、药物经济学评估的应用等。还应建立专利药品价格及销售情况的监测制度,监测有利于促进制药行业的发展和合理价格的形成,还可为相关研究提供数据,丰富专利药品价格领域科学研究,为专利药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专利药品谈判采购政策,首先从政策的层面制定专利药品谈判采购流程和指南,规范制药企业药品评估材料的提供,确保形成科学合理的谈判价格;其次各个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合作,医保部门牵头保障谈判结果自上而下的落实,落实药品的量价挂钩;最后还需加强药品谈判采购各个阶段的专业人员专业素质,加强人才培养。

专利药品;价格政策;谈判采购;销售监测

山东大学

硕士

药学

娄红祥;孙强

2017

中文

F426.7;F425.5

69

2017-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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