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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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户成立家庭林场的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卿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引用
2008年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任务的主体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但以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为主要任务的配套改革和深化改革进展缓慢,林改后,林权单位变小与林业规模经营的矛盾进一步加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效果未完全显现。家庭林场是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最主要的生产主体,培育家庭林场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培育职业农民、催生和壮大其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是有效对接国家惠林政策的组织载体,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等一系列好处和作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强调: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地位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目前,家庭林场尚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陕西省还没有开展家庭林场。了解农户对家庭林场的发展意愿强度和分析林改政策背景下影响农户发展家庭林场的因素对今后陕西省发展家庭林场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基于此,本文要达到以下目的,一是了解农户发展家庭林场的意愿程度,二是掌握影响农户发展家庭林场的影响因素,三是结合数据分析结果与实际情况,甄别最有可能需要扶植的目标户群,提出政策建议。本文以陕西省十县实地调研资料为基础,通过描述性统计方法分析农户发展家庭林场的意愿情况;结合家庭农场研究及林改政策,将所有的影响因素指标分为五个方面。一是户主个体因素,包括户主年龄大小、受教育水平高低以及是否担任村干部;二是农户家庭收入因素,包括主要收入来源及在村里面的收入水平;三是家庭经营因素,包括是否从事林业有关经营活动、家庭劳动人口及林地面积;四是林改政策因素,包括林业补贴、林权抵押贷款等以及森林保险;五是外部环境因素,包括村里基础设施建设满意度和林业科技服务。通过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将各变量引入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发展家庭林场的因素。论文研究结果:户主年龄、从事林业相关经营活动、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贷款等因素对农户发展家庭林场的意愿呈负向影响,林地面积和接受林业科技服务两个因素对农户发展家庭林场呈正向影响。林业补贴、森林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7个变量对农户发展家庭林场没有显著性差异。  政策建议。一是明确对象,鼓励年龄应在40~49岁年龄段、初中文化水平、收入在中等水平、未从事林业经营活动、林地面积较大,以林业收入、打工、做生意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发展家庭林场;二是完善森林保险、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各项林业补贴政策。

家庭林场;农户成立意愿;经营管理;政策调整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硕士

林业经济管理

高建中

2017

中文

F326.25

49

2017-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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