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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3220278

中澳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李曙彤
北京化工大学
引用
中澳两国经济往来日益密切,伴随投资往来的增加,急需一个与国际投资争端性质的相吻合的、符合中澳特殊利益需求的争端解决机制,保障中澳两国之间国际投资的蓬勃发展和两国的长远合作关系。  本文从投资争端的性质和提起争端解决程序的基础出发,论证了“缔约国之间的利益需求是决定争端解决机制走向的决定性力量”;继而从中澳两国之间的投资往来实际情况出发,论证了“利益平衡”是中澳两国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共同需求。  实现“利益平衡”是中澳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目标。2015年新缔结的《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对之做出了努力和制度尝试,也尚有未解决的部分。沿着“利益平衡”的价值导向,对中澳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完善是本文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本文对现有争端解决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论文深入分析。区分了仲裁前置程序和仲裁中的程序两类程序,针对磋商制度、弃权条款、第三方参与制度、仲裁信息公开制度、仲裁庭是设置、法律的解释和适用等几个方面,介绍了现有制度和存在的缺陷。  文章针对现有制度的不足和需求,首先总结了中澳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方向,并在国家—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展开对条约解释的磋商和构建上诉机制三个方面给出了完善建议。

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东道国;公共利益;利益平衡

北京化工大学

硕士

法学

张学慧

2017

中文

D996.1

48

2017-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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