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转轨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失业已成为全球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问题,各国为了提高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纷纷建立了失业保障体系,其中以失业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失业保障体系最为常见.中国在经济体制转轨中,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而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已滞后于转轨的进行,阻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及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中国失业保险制度不同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面临着解决失业增量和存量的双重任务.该文提出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常规性失业保险制度的同时,划拨部分国有资产以股权或债权的形式充实失业保险基金,以满足国有企业隐性失业人口显性化之需.立足于国情,作者还提出必须注重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的结合,正式社会支持网络与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结合,实现失业保障的多重化.
失业保险;国有企业;隐性失业人口显性化;国有资产
华中师范大学
硕士
社会学
刘祖云
1999
中文
F842.4
28
2005-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