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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3045514

产权视角下股权激励效果的多案例研究

王爱琳
南京理工大学
引用
作为现代企业激励理论的逻辑起点,股权激励是解决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机制。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股权激励产生的根源,股权激励通过让渡企业部分股权来使得企业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降低代理成本并提高企业价值。西方企业是股权激励的最早实践者,其股权激励实践进一步丰富并完善了现代股权激励理论。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拉开了我国股权激励的帷幕,我国首次以政策规定的方式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提供指引。为进一步规范并监管国有控股公司股权激励行为,国资委和财政部分别在2006年1月和8月联合下发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自此,股权激励真正意义上在我国推广开来,不少企业纷纷进行了股权激励的积极尝试。  截止2014年12月,我国上市公司推出了762个股权激励的草案,作为解决代理问题的公司治理机制,这些股权激励草案的实施能否带来企业业绩的提升?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背景,我国上市实施股权激励时不可避免的要触及产权背景这个深层次问题。那么,不同产权背景下企业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是否不同?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本文进行了多案例研究,对同处信息技术行业的国有企业烽火通信和民营企业用友网络几次股权激励计划及效果进行了分析与对比,以获得不同产权制度下股权激励效果的经验证据。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进行了进一步大样本测试,对A股上市公司中实施与未实证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同时从国有与民营不同产权性质角度剖析产权性质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本文的案例研究表明,国有企业烽火通信和民营企业用友网络的股权激励都给企业绩效带来了正面效应,但民营企业激励效果明显低于国有企业。本文的附加测试进一步验证了案例研究结果,实证研究表明股权激励整体能带来企业业绩的提升,同时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效果更加明显。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产权性质;治理机制

南京理工大学

硕士

会计

宋玉

2016

中文

F279.246;F832.51

70

2016-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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