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目录>
<
DOI:10.7666/d.Y303491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效果评估研究

杨丽明
山东大学
引用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层次最低然而又极其重要的的一项社会制度,它既是“安全网”,维护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权利,又是“粘合剂”,将千万农村贫困人口紧紧团聚在一起;它既是“稳定器”,缩小城乡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又是“助推器”,促进农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低保制度自2007年在全国范围实施以来,一直处于不断改进和自我完善的过程当中,而制度效果,是检验一项制度成功与否的最直接和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农村低保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估和研究对于该项制度的持续发展和健全完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山东省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现状着手,简要介绍了该制度试点探索、全面建制、发展完善的发展历程以及有关救助规模、低保标准、资金投入、动态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具体实践。然后,通过质性与量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政策评估中的目标达成模式,分别对农村低保制度在保障基本生活、应保尽保和脱离贫困这三个方面的效果进行评估,得出以下三个结论:第一,当前的农村低制度只是解决了低保家庭的“吃饭”问题,它的保障效果还只是一种低水平的对生存权利的保障。第二,农村低保制度与“应保尽保”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低保制度实际救助人数远低于农村贫困人口,存在明显的救助缺口;第三,由于目前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绝大多数都是老弱病残者,因此农村低保制度在帮助低保群体脱离贫困方面的作用微乎其微。  关于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效果,本文提出以下看法和观点:一是政府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大对低保资金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要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制度的对象与范围,提高制度瞄准率;三是在进行农村低保制度效果评估时,不应该过于强调其缓解贫困的作用,而忽视了其最初的制度目标。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地区;政府责任;保障标准

山东大学

硕士

社会保障

任丽新

2016

中文

F323.89

56

2016-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