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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3017926

以房养老接受意愿与方式实证研究——以北京市某区老年人调查数据为例

栾海英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引用
我国已经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逐渐呈现出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过快等特点,再加小型化的家庭结构和不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问题成为热点话题。以房养老是老年人通过对自主产权的房产进行交易来实现养老的,属于老年人自助养老的方式。以房养老拓宽了养老资金的筹集渠道,对养老保障体系起到补充作用,对缓解巨大的养老压力有重要作用。  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受益者的角度出发,根据人口学统计特征,从调查对象的个人自身状况、家庭状况、经济状况、养老观念四个维度提出研究假设,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以及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分析以房养老的接受意愿与方式。研究发现,受教育程度越高,老年人对以房养老的接受意愿越强;子女数量越少,接受以房养老的可能性越大;认为养老靠自己的老年人,更倾向于接受以房养老。其次,在接受以房养老方式的老年人群体中,房屋出租或出售用所得养老的方式最受欢迎,占比例最高。同时与房屋出租或出售相比,老年人的性别、身体自理状况、距离最近子女居住地、经济状况四个因素是影响他们选择“抵押房屋贷款养老”这一方式的重要因素;而“谁养老谁继承房屋”这一方式受老年人性别、子女数量以及身体状况三个因素的影响。

以房养老;接受意愿;受教育程度;子女数量;养老方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

社会保障

张琪

2016

中文

C913.7

49

2016-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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