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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霾旅游资源经济价值支付意愿研究——以舟山市游客为例

刘健
浙江工商大学
引用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旅游资源的认识也不断深化。旅游资源是开展各项旅游活动的基础和载体,是旅游业发展的必备条件,已成为旅游学科研究的热点。然而,人们对旅游资源的研究主要聚焦在对旅游资源规模、数量、等级、开发条件等方面,忽视了对旅游资源价值的研究。  遵循“理论研究—应用实证”的研究思路,在我国雾霾频发及危害的背景下,结合当前“避霾旅游”的市场实践,提出“避霾旅游资源”概念,并将其作为研究对象。首先,从效用价值论的视角论证了避霾旅游资源价值存在的合理性,并构建了它的经济价值构成体系。  其次,采用CVM(条件价值法)向舟山市游客共发放6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52份,问卷有效回收率95%;利用SPSS19.0分析得到2015年游客对舟山市避霾旅游资源经济价值支付意愿的期望值约为301元/人次,经济价值总量约为178.98亿元;利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游客对避霾旅游资源经济构成中使用价值、选择和遗产价值、存在价值支付意愿的敏感性因素及影响程度强弱,并比较了异同点。  最后,结合研究过程和结果针对舟山市避霾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提出四点研究启示:(1)把握资源优势,充分认识避霾旅游资源经济价值;(2)创设体验场景,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3)扩大宣传途径,提高避霾旅游资源的市场知名度;(4)合理开发利用,坚持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并重。

旅游业;避霾资源;经济价值;支付意愿

浙江工商大学

硕士

旅游管理

王国新

2015

中文

F592.3

97

2016-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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