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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885596

我国公诉部门排除非法证据问题研究

张岩
南京师范大学
引用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产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其应用于司法实践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该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改写了公诉部门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对审查起诉提出了严峻挑战。本文围绕我国公诉部门排除非法证据问题,分为以下四章展开论述。  第一章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确立过程来论述我国公诉部门排除非法证据的理论依据和立法依据。  第二章从排除非法证据的条件和法律后果来介绍排除非法证据的实体构成;从公诉部门对非法证据的调查核实和证明责任方面论述公诉部门应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构成。  第三章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增加了公诉人查明案件事实的难度、增加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难度、增加了公诉人的职业风险三个角度论述该制度给我国公诉机关带来的挑战;从发现、辨别、查实和排除非法证据的角度论述我国公诉部门适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从思想理念、体制机制和司法环境三个方面阐释了造成公诉部门排除非法证据困难的原因。  第四章从执法理念、体制机制及司法资源配置三个部分着重阐述我国公诉部门正确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公诉部门;非法证据;执法理念;司法资源

南京师范大学

硕士

法学

程德文

2014

中文

D925

37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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