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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877683

“营改增”背景下的我国消费税改革研究

胡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引用
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文简称“营改增”)的试点工作,至2014年底,改革已整整进行了三年。  “营改增”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将劳务服务纳入抵扣范围,有效地解决了我国货物劳务税体系中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改革导致增值税目前存在五档税率和一档征收率,过多的税率档次不利于增值税保持税收中性。此外,随着“营改增”的深入进行,地方主体税种缺失,构建新的地方税体系变得迫在眉睫。本文基于增值税、消费税制度间的协同关系,故以“营改增”中出现的问题作为研究完善消费税制度的切入点。通过采用文献研究、系统分析等方法,对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运行效果进行分析,总结其存在的问题;利用类比分析方法,借鉴发达国家开征消费税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消费税制度的具体措施。在减少增值税税率档次并适当调低增值税基本税率的前提下,建议扩大消费税税征税范围并合理调整税率,以便充分发挥消费税与增值税间的协同效应,使增值税税收中性得到最大化体现。在消费税征税环节调整到零售环节,计税方式改为价外税后,建议将消费税划归为地方税,以此作为“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的解决办法。  从内容上来看,本文首先介绍了“营改增”背景下消费税改革的理论依据并对我国现行“营改增”改革进行了全面评价。通过对现行消费税制度运行效果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出消费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介绍发达国家开征消费税的成功经验,结合“营改增”大背景,提出完善我国消费税制度的具体措施。期待通过消费税制度的完善进而促进“营改增”改革的顺利实施。

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协同效应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

财政学

刘颖

2015

中文

F812.422

48

2016-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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