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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810233

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关系研究

张颖
西安工业大学
引用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国内上市公司的治理存在很多问题,投资者保护不到位,委托代理问题普遍存在。盈余管理是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安然、世通财务舞弊案的披露,监管当局逐步认识到,制约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盈余管理行为对于规范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我国当前环境下,很多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制度没有显示出很好的监督效果,独立董事也没有能够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基于这种现状,中国证监会试图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在上市公司的监管者中引入机构投资者这一重要的外部投资主体,通过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促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自“超常规模发展机构投资者”战略提出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实践,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数量不断增加,规模逐步扩大,机构投资者已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投资主体。由于机构投资者具有中小投资者无法比拟的雄厚的资金实力,具有较强的投资分析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因而在公司治理中被寄予厚望。研究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及其持股行为与盈余管理的相互作用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2009-2013年沪深A股的上市公司为例,采用线性回归模型、结构方程模型等研究方法,研究了公司机构投资者作为股东与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程度的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评价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并进一步分析了其作用路径。本文经过系统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真实的盈余管理程度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越高,越有能力监督和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从而抑制盈余管理问题。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作为股东,也会倾向于选择盈余管理程度较低的公司进行持股,并在长期经营中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第二,机构投资者具有一定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创造效应。机构投资者价值选择效应体现出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专业性,价值创造效应反映了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从而创造更多价值。现阶段,总体来看我国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化程度和价值创造能力都还较低,应当通过多样化的竞争机制来提高机构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机构投资者评价机制,促进机构投资者健康发展。  第三,机构投资者对盈余管理的影响通过股权制衡、限制高管代理行为发生作用。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加强股权制衡和抑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同时缓解两类委托—代理问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影响。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对于治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上述结论,本文结合现有的市场环境,为更好的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遏制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机构投资者;持股行为;盈余管理;公司治理;上市公司

西安工业大学

硕士

金融学

侯剑平

2015

中文

F832.5

57

2015-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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