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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805104

基于功能划分的区域旅游中心性研究——以安徽省地市为例

杨晓洁
安徽大学
引用
近年来,我国区域旅游发展迅速,已形成了众多区域旅游圈,如杭州都市圈、京津冀都市圈、浙赣皖旅游共同体、宁蒙陕甘无障碍旅游圈等。区域旅游的发展离不开旅游中心地的带动,旅游中心地是区域旅游发展的极核和辐射源。所以学术界对旅游中心城市和旅游中心地的研究也正成为区域旅游发展研究的重要方向。但目前对旅游中心城市和旅游中心地的研究,一般是在整体上从宏观的角度研究旅游中心地定位及等级划分。然而国内外相当一部分城市虽然是旅游中心城市,但只发挥一部分旅游功能。如黄山、桂林、丽江等著名旅游城市在省域旅游中发挥的旅游吸引功能较多,而旅游集散和服务功能可能更多地是由所在省会城市承担。基于这样一种旅游地域分工现象,本文试图解释这种现象,并用一定的方法明确各地旅游地域分工,了解区域旅游发展格局。  《安徽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将黄山、合肥、芜湖定位为安徽省旅游中心城市。从直接感觉上,黄山因其资源丰富而发挥的吸引功能应该是资源中心,合肥因其是省会城市可能是发挥全省的旅游组织功能而为服务中心、交通中心和经济中心,而芜湖的旅游功能不明确。安徽省明显的旅游功能地域分工现象,是本文选择其为案例地的主要原因。由此可以看出,不同中心城市发挥旅游功能不同,形成不同的旅游地域分工现象。因此明确区域旅游发展中的地域分工问题,更有利于了解区域旅游发展格局,为各地旅游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本文笔者首先回顾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总结发现旅游中心性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总体宏观的角度,研究方法上主要运用应用了区位商法、熵值法、主成分分析法三种,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具有差距的角度和技术路线;其次,对中心地理论、区域经济理论、区域增长极理论、城市体系理论等相关理论进行回顾,并对中心城市、旅游中心城市、旅游中心性、旅游功能中心等相关概念进行解析,提炼出四种旅游功能中心,分别为旅游资源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旅游交通中心、旅游经济中心,为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再次,构建旅游功能中心性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城市中心性的主成分分析模型,对区域旅游中心性进行深入评价,并以安徽省为案例地分析其旅游中心性问题,结果表明:一级旅游资源中心为黄山市、一级旅游服务中心性是合肥和黄山、一级旅游交通中心为合肥、一级旅游经济中心为合肥市和黄山市。这四类旅游功能中心性都在地域上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具体表现为省旅游资源中心性呈现南强北弱的态势;皖中地区旅游服务中心性总体高于皖南地区,高于皖北地区;安徽省旅游交通中心性得分皖中>皖北>皖南;皖南旅游经济中心性得分高于皖中,高于皖北。最后,在对安徽省各旅游功能中心性进行等级划分的基础上,将安徽省旅游中心性划为四种类型,分别为综合中心型,包括合肥市、黄山市;复合中心型,包括六安市、芜湖市、池州市、安庆市;单一中心型,包括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滁州市;非功能中心型,包括淮北市、亳州市、淮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各类型都有其各自特点,并根据对各类型城市特点提出相应旅游发展对策。  

区域旅游;旅游中心性;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功能;旅游交通;发展格局

安徽大学

硕士

旅游管理

李东和

2015

中文

F592.7;F590.3

71

2015-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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