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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539435

中国金融改革背景下的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研究

张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引用
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保护储户的利益,而设立的一项金融制度安排,其核心在于建立市场化的风险处置、预防和市场退出机制。一般而言国家的金融安全防范机制,主要包括具有最后贷款人职责的人民银行、具有审慎监管职能的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存款保险制度三个组成部分。目前中国仍然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一重要支柱。长期以来中国执行的一直是政府兜底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非常不利于金融体系的长期稳定发展。当前,中国的金融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在这一情形下,作为金融安全网重要支柱的存款保险制度的稳步建立,对于我国进行市场化的金融改革、增加微观储户对存款机构的信任和整个国家的金融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自从美国于1933年施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来,存款保险制度在国际上已经运行了80多年,长期以来中国也在积极探索着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本研究围绕中国金融改革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借鉴和制度构建展开了详细的分析,探索建立一个功能比较完备、权利与责任相协调、能够有效发挥功能并适应中国国情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本研究梳理了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理论,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演进与发展;分析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现状和发展的制度背景;总结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国际借鉴;并重点论述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框架与未来展望。提出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应该赋予其“风险最小化”型的职能,构建强制性的参与模式,覆盖到所有银行类金融存款机构,实施限额赔付制度与差别费率机制,成立事前积累形式的存款保险基金,并赋予存款保险制度一定的信息核查与风险管控职责。同时指出,未来将在存款保险制度立法、与现有银行监管制度协调发展、金融机构风险评估与费率调整等方面做进一步研究。

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安全;风险评估;费率调整;金融改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

金融学

张小红

2014

中文

F832.22;F842.682

44

2014-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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