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会计信息是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信息传递有效途径,对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重要的市场监管措施,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虽然仅仅局限在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但是作为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深化和补充,它对增强市场信心、树立公司形象、增强企业透明度进而吸引投资者起着重要作用,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也越来越被上市公司所重视。 本文基于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以代理理论、有效市场假说、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作为理论支撑,借鉴国内外研究结论进行深入分析。首先是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经济状况的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体系,通过有效赋值的手段计算出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指数。其次,将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指数作为因变量,采用最小二乘法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别就自愿性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和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发现: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在我国的现状是进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数量少、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充分、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不规范;政府所有权、盈利能力、发展能力、期末资产规模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大股东所有权和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自愿性披露;市场监管
武汉科技大学
硕士
会计学
余学斌
2013
中文
F279.246;F832.51
41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