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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424375

新闻正义论

何芳明
中南大学
引用
正义问题始终伴随着新闻实践,而且随着经济、社会和传媒的发展越来越突出: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常常面临难以调适的冲突,比如公信与私利、自由与责任、真相与隐私;新闻实践中的不正义行为屡禁不止,比如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新闻实践的正义问题需要理论研究来回应,既需要新闻学的探讨,更需要伦理学的帮助。  新闻正义作为一个独立概念,与新闻及新闻价值、正义及社会正义紧密相关。新闻正义研究的新闻是一种基于事实的信息传播活动,这种信息具有价值特征。新闻正义作为新闻价值,既是衡量事实是否构成新闻信息的特殊要素,又是评价新闻的社会作用或效果的重要向度。新闻正义研究的正义主要是社会正义,标示着秩序和谐之美和社会制度之德,关涉社会公共利益。新闻正义作为社会正义,要求新闻追求社会正义,在新闻实践中呼吁社会正义、反映社会正义、推动社会正义。  古往今来的伦理思想为新闻正义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儒家伦理、基督教伦理、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康德的责任伦理、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以及自由至上主义、功利主义、社群主义等伦理理论,都包含着丰富的正义思想,对此进行福利论、目的论、德性论三种伦理视域的新闻正义分析,可以发现不同伦理理论指导新闻正义的优势与困难。传播学理论为新闻正义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在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呈现出不同的传媒形态,在传媒的威权主义、自由至上主义、社会责任和苏联共产主义等四种理论中考察新闻正义,可以发现新闻正义在不同的传媒形态中显示出不同的内容。  新闻正义的追求过程中要面对不同的关系,这些关系也是考量新闻正义的不同维度。新闻自由与责任相伴而生,新闻正义需要新闻自由和责任相互统一,新闻自由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前提,完成责任为了更好地保障自由。公共性与自利性相持博弈,新闻正义需要强化公共性和控制自利性,优先控制自利性。真相追寻与隐私保护相互制约,新闻正义需要既不侵犯隐私又不妨碍追寻真相,为隐私保护划设界限就是在相互制约中力求平衡。  新闻正义对新闻自身与社会正义负有双重职责,新闻达到基本善即实现真实性与客观性是其最低要求;以新闻推动共同善的实现即社会正义的实现是其最终目标。新闻正义的实现是一个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目的正义和手段正义统一的过程,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两种语境影响人们对新闻正义的认识,也会影响新闻为社会正义服务的效果评价。新闻正义的实现依赖两条途径,即自律和他律,新闻自律包括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和新闻行业的自律,新闻的他律包括道德的、制度的和法律的他律。新闻正义也许永远无法完全实现,但是其实现又是无限可能的,因此才是我们生生不息的信念和孜孜不倦的追求。

新闻正义;信息传播;社会评价;伦理理论;传媒形态

中南大学

博士

哲学

李建华

2013

中文

G210;B82-052

175

2014-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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