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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408208

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建构研究

徐小缓
广西大学
引用
面对我国公务员群体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构建其行政人格的角度入手去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其公共服务精神和公共服务水平是一条可行的途径。文章首先逐次分析了行政、人格、行政人格的含义。并结合我国公务员的现实状况和他们所处的环境,把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的构成要素概括为:高度的职业认同感、正确的权力观、独立的辨识能力、良好的道德精神四个方面。根据这四个构成要素,分析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的现状。然后,主要分析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我国公务员的行政人格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是:缺乏足够的职业认同感、消极的权力观念、缺乏独立的辨识能力、道德失范的人格倾向。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社会状态多样化挑战公务员对职业角色的认同;权力结构的失衡阻碍正确权力观的形成;权治、法治、德治三种治理方式并存弱化公务员的辨识能力;行政伦理的凹陷与高水平职业道德要求相悖向。最后提出解决我国公务员存在的诸多问题的相关对策。加强教育训导,对公务员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他们对职业的认同感;改善权力结构,合理地分配行政权力,同时强化能力本位和责任本位,以帮助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并实效发挥制度功能,提高公务员独立的辨识能力;加快行政伦理的制度化建设,明确行政伦理的内容,并进一步实现行政伦理的制度化,以提高公务员的道德水平。  

行政人格;公务员;教育训导;行政权力

广西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韦玖灵

2013

中文

D630.3

54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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