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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407273

善治视野下政府采购管理研究——以南宁市为例

何仕宇
广西大学
引用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又称公共采购,其区别于私人部门采购的资金公共性、目标非营利性、主体特定性和活动的政策性等特点,决定了政府采购活动是一种政府履行管理职能,以实现政府政策,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完成财政资金向产品和服务转换为目的的公共性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管理(government procurement management)是政府采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在现行的政府采购体制下,为实现既定采购目标,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的通称,也是人们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现代管理的原则、程序、办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过程。   我国的政府采购较之自由市场经济相对完善的西方国家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仍不够成熟。因此,在政府采购管理的过程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本文以俞可平教授对善治理论“公共利益最大化过程”的概括为切入点,从善治要素的角度,分析了政府采购管理的诉求,包括:采购程序的合法性、采购机构的责任性、采购执行的有效性、采购救济的公正性、采购信息的透明性、采购结果的回应性、采购内容的参与性和采购人员的廉洁要求。并把善治理念的政府采购管理诉求与南宁市政府采购管理的实际相结合,针对采购机构的责任性、救济制度的公正性、采购信息的透明性以及采购结果的回应性等方面,提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的对策和建议,力求找出政府采购管理实现善治的路径选择。  

政府采购;配套制度;社会公共利益

广西大学

硕士

公共管理

董莲荣

2012

中文

F812.45

54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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