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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与成功经验研究

刘衍志
江西农业大学
引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城市化的转轨进程中,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30年前的改革开放,中国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地制度有效的解放了生产力,实现了“田有其主”;30年后的今天,中共中央从全局出发,对山林进行了号称为“第三次土地革命”的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有其主”,使农户真正拥有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本文通过对赣州市4个样本县的调查和相关统计资料数据,详细论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和赣州市林改的成功经验,同时实证分析了公共财政支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政策建议以供相关部门参考。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绪论。主要对林改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国内外对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归纳总结。同时,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第二章,赣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分析。简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的数据来源,对赣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做了描述,详细阐述了调查的4个样本县在经济发展、确权发证、林地流转以及不同经营方式的意愿等情况的变化。   第三章,赣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分析。主要从涉林财政收支、农户家庭收入、林地流转情况、林业经济和生态效益以及林权纠纷解决等五个方面具体概述了赣州市这4个样本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后的绩效变化情况。   第四章,赣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本章主要从林改具体措施、规范操作、制度设计以及公共财政四个方面详细论述了赣州市集体林改的成功经验。此外,具体实证分析了公共财政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林农收入和森林覆盖率等方面的绩效影响,对于如何保护森林资源,增加林农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本章主要对本文的主要结论进行了总结,同时针对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公共财政;农地制度

江西农业大学

硕士

农村与区域发展

郭锦墉;虞新华

2012

中文

F326.2

41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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