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捐赠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
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了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而公司捐赠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众多公司的巨额捐赠引发了社会对公司捐赠行为的大讨论,特别是对公司捐赠合法性的质疑和思考。
由于我国立法对公司捐赠的主体资格、公司捐赠的决策程序、公司捐赠的数额、公司捐赠的对象范围等问题均缺乏明确的规定,公司无序的捐赠行为必然会产生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为了避免公司捐赠行为引发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规范公司捐赠行为,应当在借鉴国外完备的公司捐赠立法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我国立法来明确我国公司捐赠的主体条件、公司捐赠的决策主体和程序、公司捐赠的合理数额、公司捐赠的对象范围;同时应当建立公司捐赠免税激励机制、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机制以及公司捐赠的法律救济机制。从而使公司捐赠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公司社会责任和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
公司捐赠;社会责任;利益平衡;免税激励;信息披露;社会监督
南昌大学
硕士
经济法学
陈奇伟
2013
中文
D922.291.91
44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