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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危机处理的法律机制研究

刘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引用
银行业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一部银行发展史,可以说就是一部银行危机史。1990年代至本世纪初,受历年来经营及监管不善累计的巨额不良资产影响,加上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银行业机构被接管、托管、停业、关闭、撤销等形式的危机事件频发。   目前,我国银行业正处在快速繁荣发展阶段,但仍然危机四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改革发展任务仍然艰巨;(2)在原来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基础上重组、兼并成立的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基础薄弱,经营管理欠佳;(3)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差;(4)近年来信贷规模过渡扩张,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金额和不良贷款率已经结束了持续“双降”的局面,预计未来将会持续攀升;(5)房地产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银行业信贷主要投放产业,国家对其采取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银行业负面影响巨大;(6)金融混业的趋势使得银行的经营环境愈加复杂,产生银行危机的因素亦增多;(7)利率市场化的趋势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机制使得个别银行因经营不善发生危机成为必然。   关于银行危机处理机制的法律研究一直是我国金融法研究领域的薄弱环节。我国关于银行危机处理的立法散乱于各种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缺乏系统化的、较为明确的具体手段与操作程序。因此,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唤起银行监管机构及银行从业人员对银行危机处理的重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加强制度建设。本文分为七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银行危机处理问题的研究现状、国内关于银行危机处理的立法状况、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本文研究的范围和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性和局限性。   第二章:银行危机概述。本章首先是对银行危机进行界定,主要讨论了银行危机的定义、银行危机的特点、银行危机的分类。然后本章对银行危机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最后本章对银行危机的预防机制进行简要地介绍,其包括有效的银行监管、健全的银行公司治理、良好的银行业自律三个方面。   第三章:银行危机的历史考察。银行危机的历史几乎与银行的历史一样久远,从银行业产生开始,银行倒闭破产就在世界各个国家不时发生。本章先是对国外的银行危机史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以危机的眼光考察了我国银行业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改革发展历程。   第四章:银行危机处理的基本原则。所谓银行危机处理的基本原则,即在银行危机处理过程中的核心指导思想,贯穿始终。基于银行危机的特点及我国银行业的现实情况,笔者研究提出及时性、适当性、协同性三项关于银行危机处理的基本原则,并结合相应的典型案例对其进行阐释。   第五章:银行危机处理的自救措施。所谓自救措施,就是在政府主管部门不干涉银行经营管理权的情况下,银行自身通过各种市场化的手段来化解危机。本章对同业拆借、吸收存款、发行债券、清收债权、资产变现、股东注资六项银行危机处理的自救措施进行的分析讨论。   第六章:银行危机处理的行政措施。所谓行政措施,就是政府主管部门在积极参与银行危机处理的过程中,为化解危机或者减轻危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所采取救助手段或强制手段。本章对财政存款、央行贷款、促成重组、停业整顿、行政接管、撤销清算、存款保险赔付七项银行危机处理的行政措施进行的分析讨论。   第七章:银行危机处理的司法措施。所谓司法措施,即是在司法破产程序中以破产手段来救助发生危机的银行或者让其退出市场。本章对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三项银行危机处理的司法措施进行的分析讨论。  

银行危机处理;不良资产处置;法律规制;司法措施;银行监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博士

民商法

李玫

2013

中文

D922.281;F832.59

139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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