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目录>
<
DOI:10.7666/d.Y2376633

明代徭役优免制度研究

许敏
辽宁师范大学
引用
徭役优免在明代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但是在学术界的研究现状并不尽如人意。在论文方面,也多是在关于赋役改革和绅衿地主的问题上略有涉及,而具体以优免为内容的文章确实寥寥无几。且每位学者虽有数篇文章,但内容大体相同,没有特别新颖的突破,也没有形成专门的著作,只在一些关于明清经济的专著之中有论及此类问题。  史学界的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品官优免是一种特权,是区分身份贵贱的象征,是对于品官的是礼遇和优待。王毓铨先生则认为,“杂役的优免,不论正役或杂役,是皇帝赐给的一种恩惠。被给赐这种恩惠的不仅品官,还有军户、灶户、马户、牛户等等诸多役户以及社会最下层的役户——乐户。在品官优免制还未颁布以前,就已经颁布了军户优免杂差的诏令——每户免田三顷,山东的全户优免。如果说优免是种特权,那军户免杂差的诏令就无法理解。品官无论品级多么高,还没有全户优免的。而居社会下层的军户、灶户却有的享有全户优免的恩典。我们总不能说军户、灶户优免杂差是一种特权。优免杂差不是一种特权,是钦赐的恩惠;它是给赐当差人户的一种恩惠。品官无论他品级多么高,也不过是皇帝的当差的,不过他的差使是佐皇王以统治‘野人’的‘君子’之差,属于统治阶级。品官的优免之所以被人视之为特权,是因为他的政治地位已‘贵其身’的缘故”。  笔者从徭役优免的沿革,佥派和具体优免的对象着手,综合大家研究成果,对明代的徭役优免制度做了系统的阐述和分析。最终认为徭役的优免体现的是一种初级的政府公共服务,是逐渐实行平等的、无差别的公共服务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对官绅阶层还是对专业役户的优免,都是体现国家公权的逐步实现,都是平等、公平观念在帝制时代的初步实施。并非以前学者们所认为的特权或者恩赐。  总之,徭役优免作为明代一项重要的制度,还有许多问题待人们去研究解决。

徭役优免制度;历史背景;明代时期;公共服务;社会结构

辽宁师范大学

硕士

中国古代史

赵毅

2013

中文

K248

34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