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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356675

村民自治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合法性困境研究

黄子婕
湖南大学
引用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农村各项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工作生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基层党组织的合法性基础,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凝聚力,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基层党组织的合法性从本质上讲就是民众对于基层党组织统治的心理认同。根据对常德津市L村的调查得知,目前村级党组织存在一定的合法性基础,但是,与此同时也面临着合法性困境。现阶段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转轨、新旧矛盾交织、农村的经济结构发生转化。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化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合法化困境,已是当务之急。   本论文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实证与引证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这一课题作初步的探讨。论文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知识介绍,它主要阐述了村民自治、合法性与合法性危机的概念,以及合法性研究的几项指标,并指明强化村级党组织合法性是现实的要求。第二部分主要从意识形态、绩效以及制度层面分析了目前村民自治背景下我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引申出目前我国村级党组织面临的主要的合法性困境问题。第三部分以合法性基础的要素为基点分析指出目前条件下农村基层党组织仍面临着一些合法性危机的原因,包括原有意识形态的说服力下降,制度不健全等等。最后一部分中,笔者联系实际,对摆脱村级党组织合法性困境进行了一些路径探索,提出进行意识形态整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体制等一系列建议。

村民自治;基层党组织;合法性;意识形态;工作绩效

湖南大学

硕士

政治学

黄大熹

2013

中文

D638;D267.2

59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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