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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研究

孙志鹏
郑州大学
引用
众所周知,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大量成文性法律文件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但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逐渐完备,同案不同判现象在现实中却大量出现,并且近些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此,国内官方机关和学者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纷纷作出了自己的努力。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告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旨在解决同案不同判现象,进而促进我国司法适用统一,维护司法公正。令人遗憾的是,该《规定》的颁布,并没有很好的解决同案不同判现象,相反却引来种种争议。本文的研究是基于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为基础的,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基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规定》,解析我国目前的案例指导制度的法理基础。其中,首先对案例指导制度的性质进行定位,提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在司法适用制度上的一项创新,符合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相互融合的世界潮流。另外,从同案同判和维护司法公正两个角度分析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价值目标。   第二部分,介绍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构建的历史演进以及案例指导制度的现状。   第三部分,本文从我国案例指导制度顺利运行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不足两个方面,分析制约其有效运行的因素。   第四部分,针对第三部分的内容,为了案例指导制度的有效运行,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其中,有从宏观上改善案例指导制度运行的社会环境。譬如,加大案例指导制度的宣传,增加其社会认知度;减小司法行政化现象给其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强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案例教育,以提高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专业素养。也有从微观的角度,完善《规定》的内容,为案例指导制度有效运行构建扎实的内部环境。譬如,科学地定义指导性案例;完善指导性案例的制作以增加其权威性;提高学者在案例指导制度中的地位,重视基础理论在案例指导制度中的指导作用;借鉴国外成熟的司法适用技术;合理地对指导性案例进行清理与编纂。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四部分的阐述,以期为保障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有效运行提供一些思路,从而解决同案不同判现象,统一司法适用,维护司法公正。

案例指导制度;适用范围;立法模式;司法公正;运行机制

郑州大学

硕士

法学

郭学德

2013

中文

D920.5

39

2013-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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