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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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兼官问题研究

刘士英
郑州大学
引用
魏晋南北朝带“兼”字的兼官形式广泛存在于典籍中,这种兼官与普遍意义上理解的兼职有很大不同:它既有试用之意,与守职存在一定的共通性;在很多时候又具有临时差遣的含义,这种差遣意义的“兼”官普遍存在于礼仪、内政、外交活动中;还有长兼官,与兼职之意亦是不同。当然,其本身的兼职之意也是其丰富含义的一种重要形式。   此时期“兼”官之所以具有多种含义,与其政治背景、社会环境、官僚制度的演变息息相关。“守”官制度的执行松懈化是兼官同时具有试用意义的直接原因,而考课制度的执行不严格导致这种扩大化的试用“兼”官也存在执行的不规范性。差遣性“兼”官的产生不仅是三公九卿、散骑常侍等官职权职演变的结果,更是与魏晋南北朝中央职官体系的双轨化、散阶制度的初始形成有着直接的关系。这种兼官含义的扩大化在长兼官现象中也有所体现,长兼官无论是中央官职,还是地方官职中含义都已经异化了,且逐渐倾向于官品化。而“兼”官本身所具有的兼任之意也不能忽视,但在何种情况下是其本义还要斟酌。   魏晋南北朝时期兼官含义的多样性并不是单一的,假、领、行、摄、知、录、带、加、督等多种兼官方式都各有偏重,各自有规律性。这些形形色色的兼官形式以及兼官所具有的含义,造成了这一时期官员所任官职的复杂化,这种复杂化既是官阶与实职分离的重要表现,也是差遣制度形成阶段的重要表现。

魏晋南北朝;兼官问题;外交活动;执行松懈化

郑州大学

硕士

中国古代史

袁祖亮;焦培民

2013

中文

K239

122

2013-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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