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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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307677

论法治社会中公民意识的培养

魏争
陕西科技大学
引用
“公民意识”是伴随着“公民”的产生而出现的,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现代意识。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意识,是对公民身份这一特定社会存在的客观反映,在本质上是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统一。公民意识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即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法律意识以及参与意识。公民意识是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的思想基础,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民主政治的前提条件。公民意识的成熟与否已经成为衡量一国法治建设好坏的重要标准。   由于我国长久以来对商品经济的忽视以及缺乏民主法制的观念,我国公民意识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在半殖民地半社会的中国,伴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和商品经济的萌芽,公民意识作为一种先进的思潮进入人们的视野中,受到当时先进思想者的推崇;中华民国时期,受当时统治阶级的政策影响,我国公民意识停滞不前;到五四运动的兴起,倡导新文化活动,公民意识开始复苏并呈现出缓慢发展的状态;改革开放后,人们摒弃“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的错误观点,开始重视发展商品经济,民主法制也得到加强,公民意识有了较大进步。虽然我国公民意识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与政治经济发展的进度仍不相符,公民意识的缺失已经影响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党和政府要加强公民接受教育的力度;在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会议上,再次重申要尽最大的努力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力争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法律,使人们形成强烈的内化需求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育现代化的公民意识是当前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论文分为四部分:首先是绪论部分,以目前我国公民意识的现状为背景,探讨了公民意识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立了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提出自己的创新观点。第二部分对公民及公民意识、法治社会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解释,对各自的发展脉络进行了分析,并梳理了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当前我国公民意识的现状,既有传统的优势,同时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并进一步分析我国公民意识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强调封建制度、儒家文化、市场经济和教育体制是导致我国公民意识先天发育不良,后天发育不足的根本原因。第四部分提出了强化公民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公民社会和其他途径等方面培育和提高公民意识。   本论文首先对公民、公民意识以及法治社会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解释,揭示了公民意识与法治社会的内在关联性,客观评价了现阶段我国公民意识的现状,分析影响公民意识发展的多种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培育途径,从而使我国公民彻底摆脱臣民意识,培育现代公民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提供思想动力。

公民意识;法治社会;市场经济;培养策略

陕西科技大学

硕士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王胜利

2013

中文

D64

50

2013-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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