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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261337

社会转型期农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宋志洁
安徽大学
引用
我国目前正处于整体转型时期,农村人口众多。改革开放所进行的根本性的社会结构转换、体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所带来的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表现在我国农村尤为明显。虽然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持续高速发展,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农民负担逐步减轻,相当一批农民已经进入小康生活,甚至是富裕生活阶段。但因在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同时,农村精神文化建设、道德法制建设发展不平衡;再加上转型期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利益分配发生深刻而广泛的变化,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规范未能及时出台;政府层面的农村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跟不上政府职能的转变等等诸多因素,造成目前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居多。在传统型社会纠纷发生率居高不下的同时,因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环境污染、村务管理等引发的新型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也屡屡发生,尖锐对立程度加剧。农村目前的纠纷疏导体制运行的不畅通,大量农村社会纠纷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导致大量上访、信访事件甚至严重刑事案件的发生。如何结合中国“乡土社会”的国情,同时又能实现“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去疏导和解决农村社会纠纷,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难点问题。   党和国家对于转型时期农村纠纷的解决是高度重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合作,寻求多渠道的解决方法,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从目前适用情况来看,农村虽然形成了以协商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和诉讼相结合的多元模式,但由于各解决方法之间尚未形成统一协调、良性互动、功能互补、程序衔接,所发挥的作用尚属有限。   实事求是研究农村社会的纠纷解决现状从而构建一个合理完善的纠纷解决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应然出发点,笔者认为纠纷的解决方法往往就隐藏于纠纷的产生原因之中。所以在本文中,笔者首先试图通过回归问题的本质,先解决纠纷处理体制要面对的问题是什么。本文借助于实务部门的调研结果对转型时期农村纠纷的产生原因、表现类型以及所呈现的特点有哪些进行了剖析,以求对症下药寻找治病良方。其次是对转型期中国农村的特殊社会环境进行分析,通过对农村特有的“乡土性”的介绍以及纠纷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所持有的心态的解析,指出我国农村纠纷解决的最佳途径首先应当适应纠纷产生的土壤,与纠纷发生地的社会环境相匹配。在此基础上,笔者又对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通过调查问卷所反馈的信息,分别对私力救济、社会救济以及公力救济三种纠纷解决机制在农村的实际生存状况进行了比较,以期找出掣肘各类机制发挥作用的原因。最后,结合要解决问题的特点,笔者对在我国农村如何建构一个相对完善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明确构建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应对现存的纠纷解决机制逐步进行完善,明确人民调解和诉讼两种主要纠纷解决机制的任务,对多发的纠纷进行有效的吸纳和疏导,逐步实现农村法治化和人权的保障,真正建立和谐的社会。  

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纠纷;突发性事件;多元化解决机制;人民调解;道德法制建设

安徽大学

硕士

法学

余经林

2010

中文

C912.82;D915.14

43

2013-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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