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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261333

论我国警察即时强制制度的立法完善

李蓉
安徽大学
引用
即时强制是警察法中很重要的一种强制措施形态,也是最主要的存在于警察法中。警察即时强制指警察机关为了排除当前的紧急危害状态,在来不及科以相对人义务、发布命令,或者即使发布命令也难以达到目的的情况下,不经过预先的告诫等程序,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场所施加强制力的一种行政行为。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对警察即时强制制度进行研究:   第一,即时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即时强制作为行政强制的下位概念,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探讨的焦点,笔者总结分析众多学者的观点,提出用“即时强制”取代“行政强制措施”的观点,进而提出适用警察即时强制的三个基本条件:职权条件、实施条件、限度条件。   第二,我国警察即时强制制度的立法现状。这部分笔者大致梳理了我国警察即时强制的种类,在此基础上,从警察使用警械与枪支问题、约束制度以及行政传唤三个方面,理论结合实际探讨警察即时强制法律规范在我国警察实务中的运用问题。   第三,我国警察即时强制制度在法律规范上存在的问题。包括形式上存在的问题,如警察即时强制法律规范体系散乱,警察即时强制法律规范效力位阶混乱且偏低。内容上存在的问题如警察即时强制立法主体越权立法,即时强制措施表述上的不一致、不规范,缺少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内容,警察即时强制程序的法律规范不完善。   第四,完善我国警察即时强制制度的建议。包括:1、在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原则下重建我国警察即时强制法律规范体系,笔者结合《行政强制法(草案)》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对我国警察即时强制法律规范体系进行了梳理。2、确立比例原则在警察即时强制法律规范中的地位,本文从妥当性、必要性、相称性三个角度深入探讨比例原则的内涵以及在警察即时强制实践中如何运用比例原则以控制警察的自由裁量权。3、进一步完善警察即时强制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事前完善审批程序,事中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意见,事后告知权利。  

警察法;即时强制制度;相对人义务;法律规范;立法完善;行政强制法

安徽大学

硕士

法学

余经林

2010

中文

D922.14;D631.4

40

2013-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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