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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164179

促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陈鹏举
集美大学
引用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实践证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起到了非常积极甚至是关键的作用。我国政府也在深化对其的认识,制定了相应的财税扶持政策。但是目前,一方面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出现了明显的滞后,发展层次低,组织建设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的财税支持政策也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没有政府财税政策的有力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繁荣发展就无法出现。   本文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主要阐释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目前相关的研究现状、主要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此后,指出了本文主要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第二部分,促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理论分析。首先界定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特征以及相关的财税政策范围;其次分析了促进其发展的相关理论,包括杨小凯的超边际分析理论、公共产品理论、集体行动和选择理论以及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理论。   第三部分,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首先从数量、种类和分布三点全面分析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然后据此指出其目前存在的四点问题。   第四部分,我国相关的财税扶持政策和存在问题分析。首先全面分析了我国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财税政策,然后指出当前的财税扶持政策中存在的五点问题。   第五部分,国外相关扶持财税政策比较借鉴。这一部分主要分析了美国、日本和法国相关的财税扶持政策,并且还列举了其他一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关的政策。   第六部分,完善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依据本文以上部分所作的分析,提出六点政策建议。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税扶持;政策范围;经济学理论

集美大学

硕士

财政学

陈庆海

2012

中文

F812.0;F321.42

56

201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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