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
DOI:10.7666/d.y1951321

从制度差异分析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选择

廖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引用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改革的产物,其发展变化或多或少会受到体制的约束。因而,农民工制度建设无论是对原有的政策制度还是对原制度变迁的趋势都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养老保障是公民的一项应有权利,养老保障制度在变革的过程中理应考虑到不同人群的特点,并结合当时的经济能力、社会文化、政治理念等因素,覆盖社会不同阶层群体。从户籍的角度来说,整个农民工群体都属于较弱的农业户籍人群;但结合地域的角度来说,相比于户籍所在地农村务工群体,外地户籍农村务工人员又处于更弱势的地位。   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在09年以前基本是各自为阵,如以北京为代表的“双低模式”、以上海为代表的“综保模式”、以广东为代表的“城保模式”,就算是国家最新出台征求意见的农民工参保办法,也因为没有明确的制度衔接规定、待遇给付责任、资金来源等受到争议。本文试图从农民工群体的流动性特点出发,在对原制度运行情况进行反思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农村、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趋势,找到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所需要面对的主要矛盾,提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相关建议。笔者认为,一项制度的建设,不单单是该制度内部的事情,必然受到与其有关的其他制度的影响;因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考虑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制度的建设与发展状况,这样才能够与国家养老保险体系的整体建设战略相一致。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比较;保险模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

社会保障

刘雄

2011

中文

F323.89

49

2011-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