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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939777

“授予”类的宾语分析

王凤英
黑龙江大学
引用
“授予”类的“类”指宾语为“N1(‘称号’所指如‘先进工作者’)+N2(称号)”且表示“予取”意义的及物动词。其中表“予取”意义的及物动词如“获得、(荣)获、取得、给予、授、得到、取得"等,区别于“我写下……的称号”中的动词“写下”,“我看见……的称号”中的动词“看见”。查阅大量资料后发现不带称号的用法很多。不带称号的情况是否符合语法规范,是否能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却很少有人来专门研究和论述。本文中,我将会对动词带宾语的这种情况(包括所有能找到的“授予”类的动词)展开调查、分析和研究,从动宾搭配的语法规范、语用方面,语义方面以及对“授予”类动词的对比分析的角度来阐释“授予”类动词的带宾语的规律和用法。经过调查研究、分类分析,以期找到一个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语法规范原则,来从理论上确立这类动词的规范用法,同时对“授予”类动词的研究在实际教学当中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授予类动词;汉语宾语;规范用法;语法教学

黑龙江大学

硕士

汉语言文字学

邹韶华

2010

中文

H193.5

53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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