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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930157

《赈豫纪略》与明朝万历年间河南荒政

彭鹏
郑州大学
引用
明朝是我国历史上自然灾害发生非常频繁的朝代,从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南京称帝到1644年崇祯阜帝自杀殉国为止,共经历277年,传位17帝。可以说明朝的历史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部抗灾史。邓拓先生在其著作《中国救荒史》中这样说:“明代共经历二百七十六年(应为二百七十七年),而灾害之烦,则竟达一千零一十次之多,是成旷古未有之记录也。”是以明朝历任统治者为了安定社会秩序,对荒政都非常重视,从太祖皇帝开始便亲自参与制定有关荒政制度和法规,其内容相当繁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这些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使之成为中国历史上荒政制度非常健全的朝代。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河南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明朝政府委派钟化民到河南主持赈灾。钟化民到河南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在较短时间内对灾民进行救济并帮助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后清朝学者俞森根据钟化民赈灾措施撰写了《赈豫纪略》,书中对钟化民在河南赈灾采取的诸种措施和方法都进行了详细的记述。通过记载的这些荒政措施来研究明代荒政制度,对研究我国古代荒政发展史具有很大借鉴作用,而且对于当今防灾减灾也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意义。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对选择荒政作为论文题目原因、背景以及选题意义进行说明,简要回顾学术界对荒政研究现状、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最后介绍本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欲达到的目标。第二部分,对明朝万历年间河南地区自然灾害进行阐述,介绍钟化民和《赈豫纪略》成书背景及主要内容。第三部分,介绍万历年间河南灾荒发生时明朝政府采取的赈灾措施。首先,根据《赈豫纪略》记载内容,对钟化民在河南地区赈灾措施和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同时结合明朝历史上荒政制度特点对这些措施进行说明;其次,对钟化民《赈豫纪略》所取得效果进行介绍;最后,结合明朝荒政制度对这些措施的局限性和弊端进行阐述。第四部分,根据以上内容,结合明朝灾害频发和荒政制度先严后宽、前后矛盾的特点,总结钟化民河南赈灾措施及成效,归纳明朝最终因为荒政颓废而亡国的历史教训。

中国经济史;明朝赈灾;荒政制度;赈豫纪略

郑州大学

硕士

经济史

张民服

2011

中文

F129.48

63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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